他人的不幸會令人產生快感?看到別人痛苦是一件快樂的事?
這是Bully浮現的因素!
Bully在日本校園被稱之為必然現象,在香港是否存在呢?我相信有!但嚴重嗎?不知道!
說實在,有團體的地方,就有Bully存在,因為是一種同儕意識的表現。他們決定一名犧牲者,藉由攻擊那名犧牲者,即可讓彼此產生同儕意識。
而這樣的Bully行為,也存在於公司!攻擊,或者轉向不同的解釋,例如背後中傷,背後是非,又或視若無睹!至於我,確實覺得同僚間有對我作出Bully行為。
但要成為犧牲者倒也要有一定條件,意即還是可以反抗的!
但大前提是要自己有一個強大的心!
對於公司間同事的無謂行動,如背後說話中傷,我採取無視的行動,畢竟這是一個極無聊的行為,某程度上我覺得是他們自己工作上不足的反射動作。
結果顯而易見,能力足見真章!





